萧岿
属于::南北朝人物生平
早年经历
萧岿,字仁远,西梁宣帝萧詧第三子。机敏善辩而有文采。善于安抚驾御部下,能得到部下的欢心。西魏恭帝元年(554年),其父萧詧在西魏扶植下称帝,年号大定,史称西梁或后梁。并立萧岿为皇太子。大定四年(558年),萧詧派萧岿前往北周京师朝见。
登基为帝
大定八年(562年)二月,萧詧去世,时年四十四岁。北周武帝宇文邕于是命太子萧岿继位,以次年为天保元年。萧岿尊奉其祖母龚太后为太皇太后,嫡母王皇后为皇太后,生母曹贵嫔为皇太妃。同年五月,太皇太后去世,谥号元太后。九月,皇太妃又去世,谥号孝皇太妃。天保二年(564年),皇太后去世,谥号宣静皇后。
讨伐陈国
天保五年(567年),陈国的湘州刺史华皎、巴州刺史戴僧朔同来归附。华皎将儿子华玄响送到萧岿处当作人质,请求出兵讨伐陈国。萧岿上疏报告情况。武帝宇文邕诏令卫公宇文直率领荆州总管权景宣、大将军元定等出兵。萧岿也派柱国王操率领水军二万,在巴陵与华皎会合。接着与陈国将领吴明彻等在沌口交战,宇文直失利,元定逃亡。萧岿的大将军李广等人也被陈国俘虏,长沙、巴陵均被陈国攻陷。宇文直把战败的责任都推给萧岿的柱国殷亮。萧岿虽然认为退败的责任不应当由殷亮一个人承担,可是不敢违抗命令,只得将殷亮处死。吴明彻乘胜攻占萧岿的河东郡,俘虏守将许孝敬。次年(568年),吴明彻进犯江陵,引长江水灌城。萧岿出逃纪南,避其锋锐。江陵副总管高琳及尚书仆射王操守城。萧岿的马军主马武、吉彻等人击败吴明彻。吴明彻退守公安。萧岿才回到江陵。
天保八年(570年),陈国又派司空章昭达来侵犯西梁,被江陵总管陆腾及萧岿军队击退。章昭达又侵犯江陵的青泥。萧岿命令大将军许世武前去支援,被章昭达打得大败。
划得三州
当初,华皎、戴僧朔随宇文直被陈国人打败,率领部下数百人归附萧岿。萧岿任命华皎为司空,封江夏郡公。任命戴僧朔为车骑将军,封吴兴县侯。天保十年(572年),华皎前来朝见。到襄阳时,向宇文直请求道:"梁主已失江南诸郡,民少国贫。复兴衰亡败灭的朝廷,理应给予财物援助,难道使齐桓公、楚庄王独占救助卫国、复兴陈国的美名吗?希望借给数州,用来帮助梁国。”宇文直认为此言有理,就派使者把情况上报武帝宇文邕。宇文邕允许,诏令把基、平、鄀三州划归萧岿。
赏识赠赐
天保十六年(577年),武帝宇文邕灭亡北齐,萧岿到邺城朝见。宇文邕虽然待之以礼,可是对他并不重视。萧岿知道此事,后来在宴会上,乘机陈述自己父亲承蒙宇文邕父亲宇文泰救命之恩,并叙述两国艰难、唇齿相依之事。说理明晰,言词流畅,涕泪纵横。宇文邕也为之叹息。从此对他格外赏识,待他的礼节越来越隆重。其后宇文邕又同他饮宴,北齐旧臣吒列长义也在座。宇文邕指着吒列长义对萧岿说:"这就是在城头上骂我的那个人。”萧岿说:"吒列长义未能辅佐桀,胆敢反过来向尧吠叫。”宇文邕大笑。酒喝到高兴处,宇文邕又命人送上琵琶自弹。对萧岿说:"当为梁主尽情欢乐。”萧岿起身,请求起舞。宇文邕说:"梁主竟能为我跳舞吗?”萧岿说:"陛下已经亲自弹奏,微臣为什么不敢像百兽一样起舞呢?”宇文邕大喜,赏赐杂色丝织品万段、良马数十匹,并将北齐后主高纬的舞女、妾及自己所乘的日行五百里的骏马一起赠送给萧岿。
杨坚礼遇
等到杨坚执政后,尉迟迥、王谦、司马消难等人各自起兵。当时萧岿的将帅们都私下请求发兵,与尉迟迥等人结成连横之势,进可为周氏尽节,退可席卷太行山以南。萧岿坚决不许。不久,司马消难逃奔陈国,尉迟迥等人相继败亡。
开皇元年(581年),杨坚受禅登基,建立隋朝,是为隋文帝。隋文帝继位后,对萧岿恩典更厚,礼遇更高。派使者赏赐黄金三百两、银一千两、布帛万段、马五百匹。开皇二年(582年),隋文帝备下礼金,娶萧岿女儿萧氏为晋王杨广的王妃。又打算让萧岿之子萧玚娶兰陵公主。从此废去江陵总管一职,由萧岿独自统治他的国家。开皇四年(584年),萧岿来长安朝见,隋文帝待他十分尊敬。命萧岿的位次在王公之上,赏赐细绢万匹,珍贵的玩赏物品均合心意。萧岿回去时,隋文帝握着他的手说:"梁主滞留荆、楚已久,未能恢复旧都,怀乡之念,让人十分痛心。我要兵临长江,送您返回故乡。”萧岿于是拜谢而回。
因病去世
开皇五年(585年)五月,萧岿因病去世,终年四十四岁,共在位二十三年。临终上表奉辞,并献上所佩戴的金装剑,隋文帝看后哀伤悲叹。他的群臣把他安葬在显陵,谥号孝明皇帝,庙号世宗。
个人作品
萧岿著有文集及《孝经》、《周易义记》、《大小乘幽微》十四卷,都流传于世。
人物评价
总评
萧岿孝悌仁慈,有君王的气量。四时祭祀太庙,没有不痛哭流涕的。特别俭省节约,治理部下很有办法,境内清平安定。
历代评价
独孤伽罗:"梁主通家,腹心所寄,何劳猜防也。”
令狐德棻《周书》:"机辩有文学。善于抚御,能得其下欢心。”
魏徵等《隋书》:"萧氏势均梁、窦,岂全于大业之后!今或不陨旧基,或更隆先构,岂非处之以道,不预权宠之所致乎!”
史籍记载
《周书·卷四十八·列传第四十》
《北史·卷九十三·列传第八十一》
《隋书·卷七十九·列传第四十四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