向朝廷揭发检举失职官吏的罪状。
向朝廷揭发检举失职官吏的罪状。
引《镜花缘》第六回:“若不如此,不但 嫦娥 不肯干休,兼恐稽查各神参奏。”
清•袁枚 《随园诗话补遗》卷一:“总督 方公 大惊,以为颠,据实参奏。”
参奏,汉语词汇,拼音cān zòu,意思是向朝廷揭发检举失职官吏的罪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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