留作纪念的物品。
留作纪念的物品。
引鲁迅 《故事新编·采薇》:“小人们也遵先王遗教,非常敬老,所以要请您老留下一点纪念品。”
巴金 《秋》二:“就只剩下这十多幅,这是纪念品。”
魏巍 《东方》第五部第十四章:“还有他回国时少先队员送他的签满了名字的红领巾,以及其它纪念品等等。”
留供纪念的物品。如题有款识的器物、照片等。
纪念品是指可以承载纪念意义的物品,纪念品通常是以实物而存在的,能长时间保存,在人际间的交往中,可以起到增进感情、加深印象的作用。
版权声明:本文内容由网友上传(或整理自网络),原作者已无法考证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忆诗词免费发布仅供学习参考,其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。
转载请注明:http://www.egushici.com/cidian/4c36974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