牙契税。
牙契税。 宋•俞文豹 《吹剑四录》:“牙契钱者,人间买田宅,则投印契书。
引嘉祐 末,每千输四十, 宣和 末, 陈亨伯 经制增五六十, 绍兴 初, 孟富文 总制又增为一百,以三十五入经制,三十二钱半入总制,三十二钱半留州。”
牙契钱,汉语词汇,读音是yá qì qián,解释为牙契税。
版权声明:本文内容由网友上传(或整理自网络),原作者已无法考证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忆诗词免费发布仅供学习参考,其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。
转载请注明:http://www.egushici.com/cidian/0e75242/